2019年10月24日本人于上海市嘉定区黄渡镇交由顺丰快递寄回电脑一套保价6000元,上海市嘉定区黄渡镇快递员上门取件并未当面包装电脑及显示屏,快递与2019年10月26日显示被收件方签收,收件方签收并未当面开箱验货,快递是当地顺丰门店交由第三方快递站点签收,也并未提醒开箱验货。
本人于2019年11月21日到家开箱验货,插上电发现由顺丰保价寄回来的电脑显示屏内屏破损无法使用,电话沟通顺丰客服,只答应赔偿400元,电脑显示屏当时购买价格689元,我与顺丰客服沟通,要求顺丰赔付689元或者全新的显示屏一台,顺丰客服不同意,说在这边快递是谁弄坏的还不一定并要求我提供2019年10月26号签收到2019年11月21日的监控录像才进行赔偿!因为家里是农村,不存在在家里安装监控视频。
我想咨询一下李律师这边能通过法律途径,要求顺丰售后赔偿我保价显示屏的钱 或者赔偿我一台全新的电脑显示屏吗?? |